网吧上网强需实名登记 重庆市率先执行,违规将处罚

发布者:猫眼工作室   日期:2010-06-03   浏览:3939

重庆要求网吧上网100%实名登记 违规将处罚

重庆开县御翔网城因有人上网没带身份证而被停业整顿

南都讯 警方检查网吧发现有上网者没带身份证,对网吧进行处罚———这看起来不是新闻,而如果上网者也被警方带走呢?

5月29日,重庆开县警方就将没带身份证的上网者与网吧业主、工作人员一起带回了派出所,让他们学习相关管理规定。南都记者了解到,此前在多个地方也曾出现过警方将未带身份证的网友带回的情况。

目前,重庆警方正在开展对旅店、网吧等场所的实名登记大行动,要求上网必须100%实名登记。从5月27日至31日,已检查网吧4793家(次),责令124家网吧停业整顿。

被带回派出所学习《规定》

据重庆媒体报道,5月29日早上7点,开县文峰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宾旅馆住宿登记及网吧实名上网开展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双合街御翔网城一正在上网的男子没有携带身份证,民警当即将网吧业主、所有工作人员并连同部分上网人员带至派出所学习《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网吧管理的七条规定》和《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管理条例》。

当天下午,开县公安局对御翔网城作出处理决定,对该网吧停业整顿七天,随后还贴出了欢迎群众监督的告示。

据南都记者了解,《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网吧管理的七条规定》主要针对实名上网,很多网吧业主都已被集中学习过。昨日晚,南方都市报记者致电御翔网城,接电话的人员表示,网城确已停业整顿,网城业主也因故暂不在,无法提供更多情况。文峰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不了解相关情况。

网友:警方有权带走我吗?

南方都市报记者发现,在网吧上网因为未带身份证或者未登记而被警察带走的现象时有发生。有此遭遇的网友常上网咨询此行为是否合法。

2008年10月,有网友发帖称在南宁网吧上网因未带身份证被带回派出所,做完笔录按了手印才被放回。2009年1月,某女士在在多个网上法律论坛向律师咨询,称因为在网吧上网未登记、未带身份证而被警察强行带回派出所,该网友想知道“这种行为是不是违反规定或法律?我是否有义务配合他们工作?”2009年9月,有网友发帖称福州某网吧有十几名未用身份证登记上网的人被警察带走,其中包括一名62岁大妈。

据杭州日报网报道,杭州萧山区瓜沥镇投诉中心就曾受理这样的投诉:“网民到网吧上网,没带身份证被查处不服投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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