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肇星:中国网民可依法享受网络交往自由

发布者:猫眼工作室   日期:2010-03-04   浏览:4083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大会发言人李肇星4日说,中国网民在法律框架内享受着网络交往的自由。

李肇星说,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依法对网络进行监管。中国大概有近4亿网民,有几百万个网站。中国网民依法享受着网络交往的自由,当然也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这项自由权。

李肇星说,现在新疆的形势是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在全面推进,人民的生活在不断改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正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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